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

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

系訂必修: 11 學分 選修: 18 學分 應修最低畢業學分: 29 學分 (不含博/碩士論文)

應修科目

課程編號 課程中文名稱 課程英文名稱 學分數 群組別 併修 必修認可範圍
725 M0010 碩士論文 MASTER THESIS 0 限本系課程
725 M1110 資訊管理 INFORMATION MANAGEMENT 3 限本系課程
725 M1130 高等資料庫管理 ADVANCED DATABASE MANAGEMENT 3 A 限本系課程
725 M2100 分散式資訊系統 DISTRIBUTED INFORMATION SYSTEM 3 A 限本系課程
725 M2300 資訊科技與競爭策略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OMPETITIVE STRATEGY 3 A 限本系課程
725 M3400 高等計算機網路 ADVANCED COMPUTER NETWORKS 3 A 限本系課程
725 U1120 資管專題討論二 MIS PANEL DISCUSSION (II) 1 限本系課程
725 U1130 資管專題討論一 MIS PANEL DISCUSSION(I) 1 限本系課程
725 U3320 電子商務 ELECTRONIC COMMERCE 3 A 限本系課程
725 U3360 知識管理 KNOWLEDGE MANAGEMENT 3 A 限本系課程
選課特別規定

一、修高等資料庫管理者需在大學時修讀過資料庫管理,修分散式資訊系統者需在大學時修讀過作業系統及網路技術與應用,修高等計算機網路者需在大學時修讀過網路技術與應用。
二、六選二課程需經指導教授同意。
三、畢業前須達到本系規定之英文檢定條件,否則須自費修習本系指定之英文課程,成績及格者始得畢業。

備 註

除先修科目外,大學部課程之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內。先修科目至多6學分得計入畢業學分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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